西安美术学院科研处是负责全院美术创作、美术展览、科研管理工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科研处 下设科研科,全处现有工作人员3名,处长为雕塑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石村教授。
科研处职责范围包括:
1.全面负责学院科研、创作、学术交流工作,使科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根据上级制定的科研方针、政策及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学院科研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管理,并负责科研成果的鉴定、申报、奖励与成果转化。 4.拟订学术研究、科研、创作奖励条例并具体实施。 5.负责编辑出版全院教师美术创作作品集和美术论文集。 6.负责学院的科研成果统计。
具体内容:
一、大型美术展览的组织、策划于管理 1.组织全院教师参加国内、外重大展览; 2.为我院主办、承办国内、外大型展览; 3.展览经费的管理工作; 二、基地规划 1.陕西省人文社会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和院内设置科研院所的策划、管理与建设; 三、项目管理 1.组织各级纵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各省市部委人文社科规划等)申报,并组织协调、争取国内各类横向项目; 2.各级科研项目的检查、项目结项等全过程管理和科研经费的管理; 3.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立项与管理; 4.西安美术学院全院科研成果统计年报等。 四、成果管理 1.组织申报国家级、省部、市级的专项创作、科研成果奖励; 2.组织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上述各类奖励的申报材料; 3.组织评审西安美术学院科研创作、科研成果奖; 4.各类奖励的发放和配套奖励办法的制定与发放; 5.创作、科研成果的统计与宣传,相关档案的整理、归档等。 五、学术交流 1.承担以西安美术学院名义承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及学术活动管理; 2.承担为学院师生定期安排高水平的人文社科讲座及学术专题报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