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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4年度“以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4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财经委”)合作设立2024年度“以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以高质量发展谱写陕西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研究

2.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3.以强化产业链长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4.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5.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6.以秦创原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7.坚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8.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

9.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研究

10.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11.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12.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研究

13.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研究

14.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15.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路径研究

16.“十五五”时期宜君县域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研究

17.“十五五”期间宜君县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逻辑理路与实践路径研究

18.“数商兴农”助力宜君县品牌强农策略研究

19.“十五五”期间宜君特色产业发展目标及推进路径研究

20.宜君县域农文旅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21.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千阳实践研究--千阳县“十四五”发展成就评估与总结

22.宜君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23.宜君县避暑康养产业发展评价体系及效应研究

24.“十五五”期间交通运输网络与宜君县域经济增长空间效应研究

25.中医药产业赋能宜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16—25选题须按原题申报,其余可依照指南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

1.线上申报方式: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省社科网”

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名为注册“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待管理单位审核。各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并完成提交。

2.线下申报方式: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创作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重点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资助金额,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及2000字左右的精简版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人大财经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五)课题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姓名及课题简称(如张三-“2024人大项目”)。


联 系 人:覃 雯 党林静

联系电话:029-88222184

电子邮箱:421877891@qq.com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创作处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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