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漆艺人才培养和创新,服务支撑漆艺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升陕西高校服务支撑漆艺高质量发展能力的若干措施》(陕教技办〔2025〕1号)文件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度漆艺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项目类型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陕西丰富的漆艺文化资源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挥学院在美术与设计领域的专业优势,开展漆艺相关专项项目。鼓励从多元视角挖掘漆艺文化内涵,将其与当代审美、社会需求紧密相连,推动漆艺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创新发展。研究范畴包括漆艺、漆画以及与漆艺相关的各类艺术创作形式。
2.2025年度漆艺专项项目类别为艺术创作。选题依托自身研究方向,合理组织申报。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重点资助体现党的文艺思想方针,反映漆艺文化传承与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漆艺相关艺术作品,鼓励团队创作、系列创作。
3.申报项目需已经完成前期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创作路径、技术运用、时间安排等关键环节,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与有效实施,且申报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研究团队,鼓励将漆艺传承人纳入团队共同研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推动漆艺发展。
二、项目立项及结项
本项目由科研创作处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三、项目结项要求
1.研究周期为:自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各类项目结项要求如下:
2.结项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正式出版刊物发表作品;②省级以上展览获奖及入选;③基于校级艺术创作项目基础获批省级以上创作项目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项目。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成果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例:“西安美术学院2025年度漆艺艺术创作专项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025FYXX”,未标注项目不予结项)。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人填写《西安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西安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项目论证活页》一式7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由单位/科研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创作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覃 雯 党林静
联系电话:029-88222184
电子邮箱:695797033@qq.com
附件:1.西安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
2.西安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项目论证活页
3.西安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一览表
科研创作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