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本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包括: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时间自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截止。
3.请于2021年8月26日,提交项目纸质版《申报书》、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至科研创作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西安美术学院”,需使用我院专属账号登陆申报,请申报人咨询科研创作处获取账号。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请申报人自行登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后填写申报资料。
3.申报前请务必准备好项目所需材料电子版。
4.我院申报截止日期以科研创作处通知日期为准。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李晓亭 高菲
联系电话:88222184
电子信箱:380897653@qq.com
科研创作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