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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6 浏览量:

西安美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

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为调动院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研工作向高质量、高层次、高水准的目标发展,结合新情况新要求,根据学院《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美科研〔2021〕61号),着力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鼓励对策研究,支持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注重成果转化,大力提高科研质量、创新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成果保障、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现针对学院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开展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水平,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申报人有足够的研究时间,并具备完成项目的条件。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3.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

4.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未按期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近三年作撤项或终止处理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与艺术创作项目只能选择一类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类型

(一)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申报指南》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1.一般项目。围绕国家文化艺术建设实践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支持有利于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艺术科学体系建设研究,对艺术科学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

2.重点项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针对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蕴含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

3.项目申报人须是我院中级职称以下(含中级职称)正式在职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35岁以下(含35岁)的未取得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须有两名同专业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4.结项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省级以上期刊正式发表论文1篇。B.基于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基础获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二)艺术创作项目

艺术创作项目分为青年艺术创作项目和重大题材创作项目。

1.青年艺术创作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党的文艺方针,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激发创作活力,推出创作新人,培育后备人才。

2.重大题材创作项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蕴含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突出“讴歌党、讴歌人民、讴歌祖国、讴歌英雄”的鲜明主题,结合专业特点,开展艺术创作。

3.资助范围

A.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创作人才项目

B.水彩(粉)画创作人才项目

C.书法(含篆刻)创作人才项目

D.摄影创作人才项目

E.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

4.项目申报人须是我院正式在职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青年艺术创作项目申报人应为中级职称以下教职工(含中级职称)。35岁以下(含35岁)未取得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须有两名同专业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5.结项条件:

(1)成果形式为中国画、书法(含篆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摄影创作、工艺美术创作作品,需明确数量及作品尺寸。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正式出版刊物发表作品;B.省级以上展览获奖及入选;C.基于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基础获批省级以上创作项目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项目。

三、项目结项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项(验收)材料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结项成果应与项目名称、研究主题高度契合。

2.各类型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均为一年。

3.项目进展不力且无正当理由未能如期完成项目者或在延期内仍未完成项目者,院科研创作处将终止其项目的执行,财务处停止其科研经费的使用,通报全院并从其工资中原数追回资助的科研经费,2年内不得申报科研项目。

4.凡获得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的,结项成果发表时需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例:西安美术学院20XX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20XXRYXX;2.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20XXRZXX;3.青年艺术创作项目20XXQZXX;4.重大题材创作项项目20XXZCXX;未标注项目不予结项。

四、申报程序

(一)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人填写《2024年度西安美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纸质版7份,《2024年度西安美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论证活页》7份。

2.由本单位科研秘书填写本单位《2024年度西安美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一览表》。

(二)艺术创作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人填写《2024年度西安美术学院艺术创作项目申报书》纸质版7份,须提供申报项目的构思草图、初稿或作品小样的彩色照片一套。

2.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8寸至10寸,夹在文字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

3.由本单位科研秘书填写单位《2024年度西安美术学院艺术创作项目一览表》。

五、报送要求

1.以上申报材料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创作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与教学、教改相关项目不予资助。

2.本次申报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创作处联系。



    人:覃     楚筱彤

联系电话:88758319

电子邮箱:421877891@qq.com


附件:

1.《2024年度西安美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

2.《2024年度西安美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论证活页》

3.《2024年度西安美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一览表》

4.《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申报指南》

5.《2024年度西安美术学院艺术创作项目申报书》

6.《2024年度西安美术学院艺术创作项目论证活页》

7.《2024年度西安美术学院艺术创作项目一览表》

科研创作处

2023年10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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