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
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提升科研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现启动我院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预申报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艺术学、教育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等。
2.本次预申报项目参照2023年度各类项目的申报通知、申报指南、申报书,待2024年度申报通知更新后以新通知为准。
3.请申报人认真阅读《西安美术学院教师创研手册》内相关科研管理办法,遵守科研规范,恪守科研诚信,本着“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撰写申请书,编报项目预算。
二、申报时间及事项安排
1.各单位在2023年11月10日前做好申报情况摸底工作,并填报《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申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各单位在2023年12月4日前将预申报2024年国家级项目的申报书、活页(纸质版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创作处。
3.学院将邀请国内知名会评专家来校进行国家级项目申报辅导讲座,并择优进行点评辅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同年度申报了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人员无论是否立项均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没有登录国家自科基金委网络信息系统账号密码的申请人与科研处联系申请开户。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联 系 人:覃 雯 楚筱彤
联系电话:88758319
电子邮箱:421877891@qq.com
附件:
1.《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申报材料模板》
2.《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申报信息汇总表》
3.《国家级科研项目历年立项一览表》
科研创作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