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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3 浏览量: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陕教技办〔2024〕14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学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次立项建设重点支持依托各高校“双一流”建设或培育,且尚未布局各级实验室的学科。所申报实验室不得与我省高校现有各级各类平台研究方向趋同。

    2.申报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立足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面向学科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国内较高水平、具有明显特色优势。

    3.实验室分为理工农医和哲学社科两类。如主要依托学科为哲学社会科学,则须交叉融合理工农医类学科,且具有扎实实证研究基础。

    4. 实验室必须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见附件)要求的建设条件。

    5. 实验室必须依托学院建设,拥有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线上填报,各实验室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编制申报材料,《申请书》模版可在系统首页“相关下载”一栏获取。

    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纸。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务必于2024年9月26日(周四)12:00前与科研创作处联系报备,获取申报账号。10月11日(周五)18:00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7份提交至科研创作处,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名额择优推荐。

    联系人:马玥琳 88749806

    附件:《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科研创作处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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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29)8822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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