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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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全省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9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为推动我省艺术创作繁荣发展,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优秀成果,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全省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定于2020年10月在宝鸡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对陕西提出的“扎实加强文化建设”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讲好陕西故事,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为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展览主旨

    集中展示近3年来我省美术书法摄影创作的最新优秀成果。关注现实题材创作,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的时代主题,聚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聚焦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的火热实践,弘扬中国精神,为社会凝聚向善向上的正能量。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宝鸡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西安美术学院、陕西国画院、陕西省雕塑院、陕西书学院、陕西省美术博物馆、陕西画报社、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展览时间、地点

    (一)展览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展览地点:宝鸡市

    五、展览作品种类

    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书法、篆刻、摄影。

    六、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倡导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二)参评作品应为近3年以来新创作的美术作品(邀请参展的知名艺术家优秀作品范围可以放宽到近5年以来)。此次展览除摄影外每位作者限申报、展出1件/组作品。

    (三)参展作品尺寸及其他要求

    1.绘画类:反映现实生活,弘扬主旋律,讴歌新时代健康向上具有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的原创绘画作品。投稿作品请将背面注明作品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的10寸作品照片寄送至收件单位,并报送电子版作品照片及申报表至收件单位邮箱,要求画面清晰符合出版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不少于350dpi、图片大小至少5MB以上,初评入围作品需按照组委会正式通知后在确定的时间内由作者本人邮寄或自行将作品原作送达至指定的地点。绘画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大于200厘米(宽)×240里面(高)(含装裱外沿,中国画进入复评作品不收软片、带框、挂轴作品)。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勿用笔名)、电话、快递地址。

    2.雕塑类:反映改革开放以来陕西乃至中国在经济、文化、社会、人文精神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立足于“一带一路”倡议,展现新陕西在新时代发展中的国际视野,探索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现实主义完美结合的雕塑作品。投稿作品请报送参展作品三个角度电子版照片及填写完整的电子申报表至收件单位邮箱参加评选(照片要求分辨率350dpi以上,图片文件至少5MB)。展览初评入围雕塑作者需按照组委会正式通知后在确定的时间内邮寄或自行将雕塑原作送达至指定的地点。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与收件单位联系。

    3.书法篆刻类:内容需为健康向上的诗词、楹联、文赋等,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作品请直接寄送原件及申报表原件至收件单位参加评选,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收件单位邮箱。所有初评原件的报送或入围作品原件的邮寄及费用由作者本人办理承担。书法类作品书体不限,尺寸在6尺整张(97厘米×180厘米)以内,一律为竖式,直接寄软片参加选评;篆刻作品邮寄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印屏尺寸为四尺对开(43厘米×138厘米)竖式。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勿用笔名)、电话、快递地址。每人限投1件作品,草书、篆书附释文。

    4.摄影类:具有瞬间影像的说服力和艺术感染力,在生产和生活第一现场拍摄,真实性与艺术性结合,同时按照记录类作品要求(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缘由等要素)配有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作品请报送电子版及填写电子版申报表参加评选。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每幅作品不小于3MB。每人投稿最多为10幅/组,组照幅数为4-10幅,标清序号。不收电脑合成的作品。

    七、参展作品的申报、评选与寄送

    (一)参展作品申报

    1.凡符合参展基本要求的作品,艺术家直接进行申报,并同时向科研创作处报送电子版参展材料。

    2.投稿作者应准确完整填写《作品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并将《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及作品电子照片发送至收件单位邮箱和科研创作处邮箱:304207367@qq.com。

    (二)参展作品评选

    展览组委会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艺术委员会,委员会下设中国画组,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组,雕塑组,书法组,摄影组,分类别组织作品评选,获奖数量不超过参展作品的10%。获奖作品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参展作品寄送

    评选工作定于2020年7月中旬进行。参展个人需按作品要求,于6月30日前分种类报送至收件单位。书法篆刻类作品可直接送达,也可挂号邮寄或用特快专递送达。书法篆刻类报送作品原件的及绘画、雕塑类进入复评寄送原件的作品须采用螺栓连接的木质包装箱妥善包装,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如因作者本人包装或物流公司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的,展览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参展作品及复评未入围作品,将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组委会统一办理退件手续,书法作品原则上不退稿(退稿费用需自理)。作品收藏另行通知。

    八、其他

    (一)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发现使用假冒、高仿作品参评,将在三年内取消作者参加有关展览活动资格。参展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三)所有参展作品由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颁发参展证书。

    (四)参展作者获赠《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全省美术书法摄影展览作品集》。

    (五)收件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1.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雕塑作品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1号宝鸡市文化艺术中心群众艺术馆

    邮编:721000

    收件人:郑敏

    联系电话:0917-8890276、15291770016

    电子邮箱:19570742@qq.com

    2.书法、篆刻作品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1号宝鸡市文化艺术中心群众艺术馆

    邮编:721000

    收件人:秦蓉芳

    联系电话:0917-8890280、18292724627

    电子邮箱:173839299@qq.com

    3.摄影作品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中段58号陕西画报社

    邮编:710068

    联系人:薛铂

    联系电话:029-88402902 13363937370

    电子邮箱:sczlgjysjsy@163.com

    附件:作品申报表.doc

    科研创作处

    2020年6月9日

    • 附件【作品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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