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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陕西省高质量发展重大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3 浏览量:

    关于转发“陕西省高质量发展重大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一、选题方向

    为加快推进我省“三个经济”引领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陕西省政府研究室(下简称省政研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拟定出研究方向供申报单位采用和参考。申报人在这个框架下,可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拟定具体的题目进行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1.发展“三个经济”与融入“一带一路”研究;

    2.以“三个经济”为骨架构建陕西现代化经济体系研究;

    3.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电商发展研究;

    4.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研究;

    5.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路径研究;

    6.陕西区域性资本市场发展研究;

    7.陕西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8.高校服务创新发展体系研究;

    9.建设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研究;

    10.新时代陕西居民文化消费数字化转型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科研创作处将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

    2.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高质量发展重大研究项目》(一式三份)、项目活页(一式八份)及汇总表在2019年7月10日(周三)前报送至科研创作处611办公室。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论证活页》汇总表传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等级为陕西省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的重大项目,每项经费2至3万元(具体经费由立项评审专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省政研室负责承担项目研究经费共25万元。省社科联在立项通知书发放后一周内,拨付项目经费。

    四、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享有研究成果的署名权,成果的使用权归省政研室和省社科联。发表、出版时须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并交由省政研室审核同意。成果未经审核不得擅自出版。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省社科联撤销项目:

    (一)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二)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三)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四)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项目,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名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项目责任单位退回研究经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亭

    联系电话:029-88758319

    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271721404@qq.com

    项目申报受理期截止到7月10日(周三)

    科研创作处

    2019年7月3日

    • 附件【申报书.docx】已下载
    • 附件【论证活页.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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