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画、油画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集中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美协《关于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初评作品投稿方式的通知》和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选送作品暨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的通知》(陕文联字〔2019〕10号)、陕西省美协《关于中国美术家协会专家组观摩指导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创作准备情况的通知》(陕美发〔2019〕17号)要求,现将我院中国画、油画作品送展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中国画作品要求: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单片作品尽可能每幅作品装一个塑料筒或纸盒,塑料筒或纸盒上应粘贴《作品登记表》。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硬板背面粘贴《作品登记表》;
4.组委会将统一为作品配框,不收装轴作品。
(二)油画作品要求: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作品登记表》。
二、送展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安排,做好老师、学生拟送展作品线上申报评选、原件送展复评工作,每位作者只允许提交1幅作品参选(提交多幅作品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2.中国画、油画原件送展作品为通过陕西省美协初评作品。
3.中国画、油画展区送展作品一律填写《作品登记表》和一式三份《作品清单》(注:《作品登记表》由作者使用,《作品清单》由选送单位使用),应逐项填写清楚。《作品登记表》、《作品清单》由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办公室统一印发(可下载)。
4.各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将《作品登记表》和《作品清单》电子版汇总后,按照教师送展作品、学生送展作品分类归档整理,文件夹命名“单位名称+13届美展教师作品登记表”、“单位名称+13届美展学生作品登记表”,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作品清单》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创作处。
5.中国画、油画送展作品由科研创作处统一报送陕西省美术家协会,7月8日收初评入选中国画作品原件;7月9日收初评入选油画作品原件。
6.收件地址:美术馆A馆,收件时间:8:30-11:30,发车时间:12:00,逾期未报送请自行送交参展作品,未入选作品退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之明 电话:029-88758319 13572172076
邮 箱:304207367@qq.com
附件:陕西省美术家协会通知
科研创作处
2019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