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关于申报2019年度学术论著
出版基金资助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美术学院学术论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西美院字〔2017〕87号),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术建设,鼓励学术创新,促进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现就2019年度学术论著出版基金资助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资助条件
1.学术论著包括学术论著和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教材、工具书、论文集、作品集、科普读物、音像制品等均不在资助范围之列。
2.论著人因学术论著无出版经费或出版经费不足,方可申请出版基金资助,已经出版的学术论著不予资助。
3.申请出版基金的论著人必须是西安美术学院正式在编教研人员。合作撰写的学术论著,申请人必须是该学术论著的第一作者。
4.申请出版基金的学术论著以打印稿的形式申请资助,字数不得少于15万字。
5.凡获得西安美术学院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论著,必须在扉页位置标明“XX年西安美术学院学术论著出版基金资助出版”。
二、资助等级与资助标准
出版基金由学院在本年度的科研经费中单独设立,资助总额为20万元。出版基金资助分为三个等级:
A级:对院学术研究建设和省级重点社科基地建设有重要作用的学术论著,或因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资助金额较少不足以支付出版费用的学术论著,资助额度为3万元至5万元。
B级:基础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学术论著,或因省厅级科研项目课题资助金额较少不足以支付出版费用的学术论著,资助额度为1万元至3万元。
C级:其他具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编著,或因校级科研项目课题资助金额较少不足以支付出版费用的学术论著,资助额度为1万元以下。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①已完成的论著打印书稿(A4正反面打印、胶装)纸质版(1份)、电子版。
②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原件、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
③《2019年度西安美术学院优秀学术论著出版基金申报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推荐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2019年度西安美术学院学术论著出版基金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申报要求
①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科研创作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2019年度学术论著出版基金资助申报材料。
②各单位请于2018年12月14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科研创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出版基金的管理
1.使用学院经费出版的论著需要在院国资处办理无形资产入账手续,作为学院无形资产进行管理。
2.资助的出版基金统一由学院财务部门直接汇至学术论著出版单位。任何获准资助的个人不得以其他票据报销等形式支取现金。
3.学术论著获准资助出版的申请人,必须在获得资助批准一年内完成学术论著的出版。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出版,需申请延期并说明情况,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否则学校有权收回资助经费。
4.出版的学术论著如与申报资助的书稿不一致,科研创作处将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出版的学术论著一旦被认定与申报书稿有实质性不符情况,科研创作处可根据专家意见撤销出版资助,并报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5.学术论著出版之后,申请人应向科研管理部门送交样书100本,以便存档和学术交流。
附件:1.2019年度西安美术学院学术论著出版基金申报书
2.2019年度西安美术学院学术论著出版基金申报一览表
指定邮箱:304207367@qq.com
联系人:高菲 电话:029-88222184
科研创作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