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26年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5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2026年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陕科人才函〔2025〕194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依托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从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奖项的研发团队中,遴选一批能够承担重大科技计划任务、引领相关行业创新发展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申报条件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世界级或国家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资助额度及执行时间
无经费支持,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二)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
以项目支持的方式,对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活动提供支持,培养锻造一批政治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富于创新精神的青年科学家,为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1.申报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实施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2.资助额度及执行时间
以项目形式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支持,其所在单位原则上应给予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支持期限不超过2年。
二、申报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及已入选三秦英才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已获得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及已入选三秦英才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
(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推荐渠道申报、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多个渠道、多个类别同时申报,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所有申报材料、推荐材料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脱密处理,不得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
三、申报流程
(一)请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在公开选拔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每个申报类别分别限报1人。
(二)请各单位对申报人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于7月9日(周三)上午11:00点前将推荐人汇总表加盖公章(附件1)报送至科研创作处,电子版发送至994273195@qq.com。
联系人:张一帆 丁嘉荟
联系电话:029-88222184
电子邮箱:994273195@qq.com
附件:1.推荐人员汇总表
科研创作处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