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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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5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文化和旅游部于近期开展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选题及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选题征集、论证,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了28个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见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申报人要求

      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同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申报。

    三、注意事项

    1.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同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申报。

    2.申报人需填写附件2《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评审活页》和附件4《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3.请于2026年3月27日前报送推荐材料纸件(申报书一式4份,评审活页一式4份,A3双面打印,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人:  党林静

    联系电话:029-88222184

    电子邮箱:421877891@qq.com


    附件:

    1.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评审活页

    4.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创作处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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