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6 浏览量: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本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包括: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时间自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截止。

    3.请于2021年8月26日,提交项目纸质版《申报书》、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至科研创作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西安美术学院”,需使用我院专属账号登陆申报,请申报人咨询科研创作处获取账号。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请申报人自行登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后填写申报资料。

    3.申报前请务必准备好项目所需材料电子版。

    4.我院申报截止日期以科研创作处通知日期为准。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李晓亭  高菲

    联系电话:88222184

    电子信箱:380897653@qq.com

    科研创作处

    2021年7月16日

    联系我们:

    邮箱:kyc@xafa.edu.cn

    电话:(029)88222184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

    版权:西安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 © 版权所有陕ICP备 05010976号-1

    西美创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