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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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4 浏览量: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本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包括: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时间自2022年4月15日起,2022年5月31日校内申报截止。

    3.请于2022年5月6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7份(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至科研创作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学院拟定于2022年5月10日左右进行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辅导。

    二、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西安美术学院”,需使用我院专属账号登陆申报,请申报人咨询科研创作处获取账号。

    2.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请申报人自行登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后填写申报资料。

    3.申报前请务必准备好项目所需材料电子版。

    4.我院申报截止日期以科研创作处通知日期为准。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6.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联系 人:李晓亭 高菲

    联系电话:88758319

    电子信箱:380897653@qq.com

    科研创作处

    2022年3月4日

    联系我们:

    邮箱:kyc@xafa.edu.cn

    电话:(029)88222184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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