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接教育厅紧急通知,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选2022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陕科办发〔2022〕117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分为三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给予重点推荐。
(三)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问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办企业在陕西省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20年7月1日前注册);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三)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四、推荐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三)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选,以及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实施转化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推荐。
五、申报流程
(一)请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在公开选拔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每个申报类别分别限报1人。
(二)请各单位对申报人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于9月7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人汇总表加盖公章(附件4)、申报人推荐表(附件1—3)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创作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一帆
联系电话:029-88758319
电子邮箱:936685991@qq.com
附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
3.《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表》
4.《推荐汇总表》
科研创作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