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自2025年9月24日起实施。
《条例》紧扣“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要求,以解决现实问题、推动学术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立足陕西文化大省定位,以“发展”和“促进”为核心,从立法层面固化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成熟经验,为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培根铸魂、守正创新”要求,加强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等伟大精神阐释研究;加强秦岭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关中文化、黄土文化、汉水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释;开展陕甘革命根据地史、周秦汉隋唐文明、考古和文物保护、“一带一路”等与陕西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特色专题研究,进一步扎实推进学校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争形成具有陕西辨识度的原创性、标志性的特色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