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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4年度“陕西党史重点课程”合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5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党史研究,推动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 2024 年度陕西党史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

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陕西实践及经验研究

3.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陕西实践及经验研究

4.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陕西元素延安精神、照金精神、南泥湾精神、张思德精神、西迁精神研究

5.各个历史时期陕西重大党史事件、党史会议和重要党史人物研究

6.新中国建立 75 年来陕西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研究

7.红军长征在陕西若干重大问题研究

8.陕西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成就及经验研究

9.改革开放精神与陕西改革开放实践研究

10.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及应对机制研究

11.调查研究与中国共产党的党风建设研究

12.建党以来党史学习教育历史经验研究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需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含)以上职务。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

1.本次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线上申报时: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社科网》的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统一申报。用户名为注册“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库人才库”时填写的手机号,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登录。

2.线下申报时: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创作处。电子版(WORD 文件格式)《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 1-1.5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研究项目周期为: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15 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 3-5 万字的党史研究成果及 3000字左右的简介;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委党史研究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省社科联及省委党史研究室对成果拥有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委党史研究室根据需要参与课题过程管理,协调指导课题组开展相关工作。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陕西党史重点课题项目”字样,未经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 年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421877891@qq.com


联 系 人:覃 雯 党林静

联系电话:029-88758319

电子邮箱:421877891@qq.com


附件:

1.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2.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3.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创作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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