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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3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9 浏览量:

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为切实加强我院科研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完成效率,根据《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院将组织开展对2021-2023年立项项目的结项清理工作。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清理范围

2021-2023年立项,逾期未结项的校级科研人文社会科学项目(A.一般项目B.重点项目)、艺术创作项目(A.青年艺术创作项目B.重大题材创作项目)、专项项目、艺术助力县域高质量发展项目(原:艺术扶贫项目)。

二、结项清理时间

集中受理结项材料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三、结项条件及要求

根据《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美科研[2021]61号结项条件,对应以下结项要求。

(一)以正式出版刊物发表论文、作品结项:

纸质版:1、《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2、提交正式发表并出版的期刊论文、作品原件及复印件1套,(准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要求见立项时签订《责任书》);

电子版:1、《结项审批书》word版;2、期刊论文、作品扫描件PDF格式(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

(二)基于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基础获批省级以上科研、创作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结项:

纸质版:1、《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2.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创作项目立项证书或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电子版:1、《结项审批书》word版;2、立项证书或委托书扫描件PDF格式;

(三)以省级以上展览获奖及入选结项

纸质版:1、《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2、展览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作品A3彩色排版各1套(标注作者信息与项目信息);

电子版:1、《结项审批书》word版;2、扫描PDF格式作品,获奖及入选证书;

(四)以专业举办展览结项

纸质版:1、《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2、相关著作或画册原件及复印件(准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要求见立项时签订《责任书》)1套。

电子版:1、《结项审批书》word版;2、扫描PDF格式相关著作或画册(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

(五)以举办研讨会、学术会议结项

纸质版:1、《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2、研讨会、学术会议相关支撑材料(如新闻报道、会议议程、现场照片等);

电子版:1、《结项审批书》word版;2、扫描PDF研讨会、学术会议相关支撑材料;

(六)以相关出版物、专著结项

纸质版:1、需《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2、出版物、专著原件3套(准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要求见立项时签订《责任书》);3、出版物、专著合同原件1套;4、出版物、专著合同复印件1套(含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

电子版:1、《结项审批书》word版;2、出版物或专著合同扫描件PDF格式一套;3、出版物或专著扫描件PDF(含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

(七)以政府部门咨政证明及研究报告结项

纸质版:1、需《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2、咨政证明及研究报告原件、复印件1套;

电子版:1、《结项审批书》word版;2、咨政证明及研究报告扫描件PDF格式。

(八)以当地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结项

纸质版:1、需《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2、当地政府部门采纳、应用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准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电子版:1、《结项审批书》word版;2、当地政府部门采纳、应用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九)以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结项

纸质版:1、需《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2、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套。

电子版:1、《结项审批书》word版;2、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扫描PDF格式。

(十)以专利知识产权的开发与应用材料结项

纸质版:1、需《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2、以项目为依托的专利和知识产权的开发与应用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套。

电子版:1、《结项审批书》word版;2、专利和知识产权的开发与应用有效证明材料扫描PDF格式。

(十一)艺术美育公教服务材料结项

纸质版:1、需《西安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2、公教服务相关支撑材料(如新闻报道、会议议程、现场照片等)

电子版:1、《结项审批书》word版;2、扫描PDF相关支撑材料。

四、结项清理结果处理

根据《西安美术学院校级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六章第21、22条规定,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延期期限最长为一年。项目进展不力且无正当理由未能如期完成项目者或在延期内仍未完成项目者,科研创作处将终止其项目的执行,通知财务处协助,停止其科研经费的使用并官网通报将原资助科研经费从其工资中原数追回,2不得申报科研项目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清查未结项项目,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通知并督促未结项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提交结项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装订顺序:《鉴定结项审批书》、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A4正反面打印),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二)成果复印件要求:1、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 。2、论文、作品发表时需准确标注项目基金及批准编号。

(三)提交方式:纸质版审核通过后,电子版(PDF)发送至电子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创作处联系。


人:  雯   党林静

联系电话:029-88758319

电子邮箱:695797033@qq.com


附件:

1.西安美术学院校级【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结项审批书

2.西安美术学院校级【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结项审批书

3.西安美术学院校级【青年艺术创作项目】结项审批书

4.西安美术学院校级【重大题材创作项目】结项审批书

5.西安美术学院校级【专项项目】结项审批书

6.西安美术学院校级【艺术助力县域高质量发展项目】结项审批书

7.西安美术学院校级【艺术助力县域高质量发展项目】应用证明(模版)




                                                             科研创作处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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