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要求,激发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持续为新时代追赶超越注入强大动力,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名额
各相关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同一位候选人不可多头报送。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4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2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其他有关附件材料两份(装订成册)。包括:
(1)《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3份(三位专家应至少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型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3. 候选人推荐材料如含有涉密内容,需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4.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电子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推荐材料命名为“姓名+西安美术学院”,一位候选人一个文件夹,材料须按如下顺序编号,包括:
1. 《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统计表》电子版(word格式);
2. 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工作照各一张(应为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3. 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
4.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
5.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型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三)推荐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请于2019年10月30日(周三)下午17:30之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创作处,电子版推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获奖人员及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二)获奖人员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省科协开展科普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亭
电话:029—88758319
电子邮箱:271721404@qq.com
附件:1. 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
2. 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
3. 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4. 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5. 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统计表
科研创作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