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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三届中国美术院校师生油画展征稿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09 浏览量:

一、办展宗旨

中国美术院校是培养美术人才的摇篮,是美术创作专业人才集聚的圣殿;深圳大芬油画村是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是美术作品产业化的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大芬油画村现建有国内一流的美术馆,在大芬美术馆举办中国美术院校师生油画展,可以使美术院校与社会建立一种更密切的联系。既将我国美术界最高端、最前沿的创作理念和艺术技法引入大芬,促进大芬油画村美术产品的优化升级,又让美术院校的师生全面了解了美术产业的市场需求,为美术教学实践提供了生动的课堂。

因此,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在大芬油画村分会场每年举办一届中国美术院校师生油画展,对于推动中国美术教育和文化美术产业的共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办、协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深圳市文化局 深圳市文联

深圳市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大芬油画村管理办公室

三、展览组委会:

艺术顾问:冯 远 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副 主 任:戴志祺 潘嘉俊 陈 威 董小明 余伟良 张 备

委 员:(按姓氏笔画顺序)

王力克 王维加 任晓峰 刘仁杰 刘国和 祁海平 余伟良 吴长江 张 备 张 奇 杨参军 陈 威 庞茂琨 咸 懿 胡朝阳 骆文冠 郭北平 梁 宇 章德明 董小明 熊国伟 潘嘉俊 戴志祺 戴士和

秘 书 长:咸 懿

副秘书长:任晓峰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肖新霞

副 主 任:范育新 梁 剑

四、展出时间及地点

展出时间:2008年5月16日至6月16日

展出地点:深圳市大芬美术馆

五、参展资格

国内美术院、校师生;

六、作品要求

1、凡未参加过往届中国美术院校师生油画展的油画作品均可应征;

2、必须是参展者个人的油画原创作品;

3、参展作品题材不限;

4、参展作品的尺寸(含外框)不超过2米;

5、参展作品由参展者自配画框;

6、参展作品需附作者简介,注明作者所属院校、作品名称、尺寸、材料及创作时间。

七、作品征集:

1、初评作品以7寸照片方式评选,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得超过3件,照片背面用正楷或打印填写:所属院校、作者姓名、作品题目、作品尺寸、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手机号码、电子信箱(地址请填写日常居住地址,联系电话请填写家庭电话及区号)。

2、初选作品每件需交初评费60元。请通过邮局寄至中国美术家协会同时请将汇款复印件粘贴在作品照片背面,同一汇款有几位作者、几件作品的请在汇款单上注明,以便核查。

3、初选作品照片即日起至2008年2月26日直接邮寄至北京农展馆南里十号中国美术家协会,(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邮编:100026

4、联 系 人: 咸懿 联系电话:010-65389021 传 真:010-65389021

5、初评入围的作品,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送原作进行复评,送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评需另寄复评费100元。入围复评的作品,送件须妥善包装,投稿作品的保险由作者自负,退件作品的保险由组委会负责。

6、所有参选作品照片均不退还。入选及落选作品原作在画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回。

八、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九、评审委员会: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十、评奖组别:教师组与学生组。

十一、该展的优秀作品获得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家术协会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大展的资格。

十二、优秀作品由主办方收藏,作品不退,作品稿酬为20000元(税后);入选作品退还作者本人。画展将出版画册,收入全部参展作品。参加复评、入选、优秀作品作者均可获赠画册一本。

十三、组委会向入选的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或优秀作品证书。

十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上述的各项规定。

 

 

 

第三届中国美术院校师生油画作品展组委会

200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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